这种静默的气氛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远处的山谷中又传来了爆炸声,震的脚下地动山摇,比刚才还要剧烈,这就说明地方离他们不远了。
阙思明根据那爆炸声的指引,往他师父所在的地方前去会合。
在药谷的人大力搜山要找到郁明镜和他爹的节骨眼上,他却任性的跑到大理去找小虎,也难怪他师父要气的吹胡子瞪眼,他自己也知道有些不孝。
可是他控制不了自己。他爹还活着的消息到现在依然震撼着他的心,让他始终无法坦然的接受。而可能失去小虎的危机却是实实在在摆在眼前的,他臆想出来的小虎和别人在一起的画面,无时无刻不在煎熬着他的心,这样的情况下,别说去围堵郁明镜,他连吃个饭的心都分不出去。仔细考虑过后,只有到了大理尽快达到目的,了却他最最挂心的事,然后返回大时山与他师父接头,才是最合适的做法。
所以一直隐在暗处默默跟着他的侍卫,按照他的吩咐在晚间发了药谷的求救信号,让他把小虎带进了大时山。现在天大亮,信号根本看不见,于是隐卫只能先去探路,拿炸药充当信号,不至于让阙思明在山里迷了路。
其实大时山横跨黔中滇南两省,若真是郁明镜在黔中境内放了炸药,隔着近百里,他们在滇南境内哪还能听到什么动静,这么蠢的解释,也只有小虎能让他糊弄。
他虽然一时气急攻心,把小虎给伤着了,他也不是不后悔,可无论小虎怎么抗拒,如何倔强的要维护他作为男人的尊严,跟他撇清关系,他都不可能放手。让他眼睁睁的看着他的人跟别人逍遥快活,除非他死了。
他生性傲慢,忏悔哀求的事他做不来,也不屑做。他知道自己这辈子能对小虎好就行,他就把这傻缺捧上天去,不信他还忘不了自己说的那么几句混账话。
他当初连哄带骗的把人弄到了自己身子底下,还心甘情愿跟他去了药谷。如今他照样能把人不着痕迹的从大理这个倒霉催的跟他八字不合的地方带出去,小傻缺跟他进了山,还想再回去?门儿都没有。
阙思明在小虎看不见的地方露出一个阴笑,更加快了脚步,用轻功在树林间飞掠,争取把人带的更远,让他想回去都找不着方向。
阙思明背着他跑了不到一个时辰,也受不了了,毕竟是个结实健壮的成年男子,换谁都吃不消,虽然他挺喜欢这么背着他跑的。
而且俩人都饿的眼前发晕。一百多斤的身板哪儿是几颗野果能塞得饱的,他们找了个小溪边儿上停下休息,然后开始漫山遍野的寻摸肉。
进宝在树下边儿捡干树枝,堆成一小堆,然后拿着两块石头拼命磨。秋日干燥,他很快就弄出了火星子来,然后把干树枝点着了,生起了火。
阙思明挽着裤管子站在水里,拿着削尖了的树枝在哪儿专注的盯着清澈的溪水下游动的鱼儿。
没过一会儿,就拎上来几条肥厚新嫩的草鱼。
进宝看着它们翻着白花花的肚皮,扭着厚实的身子在石头上直扑棱,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阙思明把鱼扔到地上就不管了,从怀里掏出干净的布巾专注的给自己擦脚。
进宝一边拿着尖锐的石头料理那几条鱼,一边小声讽刺道,“荒山野岭的,饭都吃不上了,还在哪儿穷干净。”
阙思明闻言,抬头冲他笑了一下,这笑温柔清透,微微的发着光,仿佛揉进了深秋暖阳,映进了满山红叶,叫承受这笑容的人心脏狠狠动了一下。
他无奈的笑道,“你现在真是看我什么都不顺眼啊。”
“你这毛病我不是现在才看不顺眼,我早就腻歪你了,你说你一个大老爷们儿,一天至少洗一个澡,大夏天能按一天三顿饭的来,你累不累的慌?”
阙思明一撇嘴,“你自己脏就脏,反过来说我爱干净,你可真有理。”
“我哪儿脏了?我脖子后能挫出泥啊还是我吃饭不洗手啊,你自己毛病多就算了,非逼得我跟你一样,我老实告诉你,要不是我打不过你,我……你毛病多的我天天想打你。”
阙思明听了也不恼,反而笑了,突然问道,“那你当时喜欢我什么呀。”
进宝催不及防,被这问题给闹了个大红脸。
“照你说的,我对你不好,毛病还多,你当初喜欢我什么?”
进宝这时候真憋不出一句话来,反而陷入了沉思。
他当时喜欢阙思明什么?
真不好说……
其实阙思明对他,也不能说不好,只是他也具体说不上哪里好。
阙思明经常指导他习武。隔三差五的给他弄个补药,补啥的都有。他在药谷吃的东西,都是他喜欢的。阙思明无论白天再忙,晚上都争取回来陪他吃晚饭。睡觉的时候,也一定要抱着他。这些东西都潜移默化的融入到了生活中,让他觉得过日子本该如此。
可阙思明有时候也确实气人,他要是说了什么蠢话做了什么蠢事,他是半点面子不给他留,直接骂的他无地自容。还特别霸道,自己说定的事就非得他认可,不认可就不行。那事儿上也是,做起来没完没了的,他每次都有种被阙思明吃了的错觉。只是这些毛病,都构不成大女干大恶,最多是他生生气就完了,不足以让他伤心。日子照样要过,如果不是阙思明能毫不留情的说出那样伤人的话,他还觉得,他过的挺好的。
他们俩跟普通夫妻不一样,两个人都是硬邦邦的男人,做不来那些柔情蜜意的事儿,要是阙思明成天对他甜言蜜语,端茶送水的那么照顾,别说旁人看了恶心,他自己都起腻。
他是个世俗之人,不懂什么风花雪夜花前月下,他对阙思明表达感情的方式就是……就是不需要表达,他要觉得他做事不地道,打也要把他打醒,要是谁敢伤他,就跟对方拼命,只要他吃饱了穿暖了今天舒心了明天也能快活,他就满足了。
他觉得阙思明应该也是这么想的,所以虽然阙思明从来没跟他说过一句动听的让人耳根发燥的话,没做过一件暖心暖肺像是心疼人的事儿,他也从来没觉得阙思明哪儿做的不好。
所以让他说阙思明对他怎么怎么好,他说不出来,让他说阙思明对他那儿不好,他同样说不出来。
当初为什么喜欢阙思明,也许是因为,他觉得阙思明太喜欢他了,喜欢到记了他十三年,他觉得很感动,觉得这人重情义,慢慢的就不忍心他失望,也想和他在一起了。
如果没有最后捅他那一刀,他现在还能傻呵呵乐颠颠的过他的幸福小生活。
只是那最后一刀,把他给疼醒了。
他所构想的类似普通夫妻的生活,瞬间就随着那场大雨,被打的七零八落。原来他在阙思明心里就算个屁,原来人家就拿他寻乐子,原来他以为他跟阙思明的关系又像兄弟又像朋友又像两口子,到头来人家只把他当最不堪的床上能使唤的那一种。
他愤怒,伤心,失望,这个认知就跟水蛭一样,黏糊糊的贴在了他身上,怎么除都除不掉,让他无时无刻都被提醒着,你在人家眼里只是个男婊-子。
所以他迫不及待的逃离阙思明以及跟他有关的一切,迫不及待的跟这些划清界限,迫不及待的要证明,自己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是那种丢人现眼的东西。
他本来想着回到家了,跟阙思明老死不见了,就能独善其身,把那些破烂事儿都忘了,忘了阙思明给他的痛,给他的屈辱,给他贴上的羞耻的标记。
可是他又找来了。带着悔过和和好的意图,好像在他心里,捅他的那几刀子,只不过是划了几个小口,虽然内疚,却还带了些不易察觉的责怪,责怪他为什么那么小心眼,狠心把他拒之门外。
他不善言辞,也说不出能让人醍醐灌顶幡然醒悟的话来,他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阙思明明白,再跟他好,他自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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